连衣裙被干洗损坏 消费者获赔1600元
本报讯市民张女士将连衣裙拿到干洗店干洗,最后发现被严重损坏。日前,在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的协调下,张女士获赔1600元。日前,张女士将一件价值2000多元的连衣裙送到我市某干洗店干洗。几天后,她到干洗店取裙子,商家却说裙子被洗坏了。张女士要求商家照价赔偿。但商家称是连衣裙质量不好,并非洗涤方法不妥,拒绝予以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后,张女士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商家称,他们发现连衣裙上有几处斑点,于是加了洗涤剂,不料在漂洗过程中出现意外。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最后,商家结合张女士出示的购买裙子的发票和折旧程度,一次性赔偿张女士1600元。
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送洗衣服前,要尽量选择证照全、信誉好的干洗店,并认真检查衣物是否有破损或色差,并在单据中标注清楚;取件时,要对照单据仔细检查所洗衣物,如有异议要及时向商家提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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