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政府储备地2013-063号位置与规划条件
1.项目位置: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3-063号,地点位于:高山镇高山村、东进村。 2.用地情况:总征地面积约为:5412.37平方米(合8.118亩)。 3.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8-3.2(含2.8,3.2),建筑密度为:25%~30%(含25%,30%)。 5.建筑规划要求: 东南侧临30米规划路,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5米以上;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红线6米以上;区内建筑间距应满足日照、消防、安全等要间距要求,并同时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6.交通出入口方位:东南侧30米规划路。 7.绿化:绿地率为:35%~30%(含35%,30%),其中集中绿化用地不少于405平方米。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 (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配置;⑵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3)其它配套设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榕政综【2011】209号)的规定要求执行。 10.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其他:(1)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停车泊位的配置标准,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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