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9-23 13:00:24

玉屏街道的石井村将规划建设老年活动中心

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委会;建设项目名称:老年活动中心(旧学校改造),地点位于玉屏街道石井村。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75号要求,将本项目规划建设指标设置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2.用地情况:征(用)地面积约为2390平方米。
3.用地性质: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0-2.5(含2.0,2.5),建筑密度为25%-30%(含25%,30%),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
5.建筑规划要求: A、西侧邻规划绿地,建筑红线后退绿化带边线不少于5米,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边界线距离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执行; B、在满足上述要求同时,并应满足建筑、消防、环保等间距要求,其中涉及消防、环保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报各主管部门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南侧。
7.绿化:绿地率为35%-40%(含35%,4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应按规定配备垃圾收集存贮、传达室等配套设施。
10. A.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B.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C.在项目动建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批准,并不得擅自改变用地及建筑使用用途。
11.选址依据:1、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75号:会议原则同意玉屏街道提出的意见,对原石井小学及礼堂进行改建,具体由石井村补办两权证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改建,市规划局负责确定改建范围并提出规划建设指标设置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2、经玉屏街道盖章确认的由福州市勘测院测绘的选址意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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