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地块信息] 玉屏街道的石井村将规划建设老年活动中心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9-23 13: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5209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规划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委会;建设项目名称:老年活动中心(旧学校改造),地点位于玉屏街道石井村。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75号要求,将本项目规划建设指标设置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2.用地情况:征(用)地面积约为2390平方米。
3.用地性质: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0-2.5(含2.0,2.5),建筑密度为25%-30%(含25%,30%),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
5.建筑规划要求: A、西侧邻规划绿地,建筑红线后退绿化带边线不少于5米,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用地边界线距离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执行; B、在满足上述要求同时,并应满足建筑、消防、环保等间距要求,其中涉及消防、环保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报各主管部门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南侧。
7.绿化:绿地率为35%-40%(含35%,4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应按规定配备垃圾收集存贮、传达室等配套设施。
10. A.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B.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C.在项目动建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批准,并不得擅自改变用地及建筑使用用途。
11.选址依据:1、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75号:会议原则同意玉屏街道提出的意见,对原石井小学及礼堂进行改建,具体由石井村补办两权证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改建,市规划局负责确定改建范围并提出规划建设指标设置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2、经玉屏街道盖章确认的由福州市勘测院测绘的选址意见图。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8-27 04:07 , Processed in 0.078585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