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凉 发表于 2019-2-7 19:27:34

丽景东方业委会

1-请问建设局,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以及如何成立?程序。<br>丽景东方都老旧小区了,可至今业委会无法成立,应该谁来组织?协调?指导?没有业委会,维修基金无法提取,很多老旧设施无法维修,电梯安全谁来保障? 2-请问龙江街道,成立业委会,让小区和谐祥和不是所在政府的职责范围么?为啥至今不主动作为?业主申请报告,一直不签,啥子意思?是不是非要去市长接待日解决?<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

朋友noo 发表于 2019-2-7 20:41:11

诉求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已联系龙江社区,社区表示由于丽景东方刚聘请物业,且申请成立业委会手续繁多,材料不齐,目前还在收集当中,请业主耐心等待。<br>福清市人民政府龙江街道办事处&nbsp于&nbsp2019-01-04 11:16&nbsp回复市民朋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条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满两年的。<br>根据《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二)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日常事务;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依法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关于丽景东方小区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问题,建议向属地龙江街道、龙江社区咨询反映,由龙江街道、龙江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bsp于&nbsp2019-01-09 11:28&nbsp回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丽景东方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