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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剩3天!福清人别忘了这件事!

 
晴天780 发表于 2022-12-29 17:0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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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怎么操作?

一起来看看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

——最上方“2023年度专项附加

扣除开始确认啦” 

——点击“去确认”进入功能界面

进入该功能界面点击“去确认”

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后点击“一键带入”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

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核对信息无误后

点击“返回”—— “一键确认”

信息提交成功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

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的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确认

点击“修改”后进入修改页面

修改完成后点击“一键确认”即可提交成功

 

2023年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删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确认后

点击 “删除”——“确定”

2023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再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2023年需要新增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如:2023年新增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

扣除项目进行确认

需要新增的

则点击App首页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进入填报界面选择“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2023”再将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2023年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App首页的“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进入填报界面

 

 

 

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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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8)
Snkrs | 来自福建
谢谢告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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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780 : 不客气
2022-12-31 06:50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30 10:10:43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暖心 | 来自福建
我没看完
收起回复
晴天780 : 太多了
2022-12-31 06:50 来自福建 回复
暖心 : 是哇。
2022-12-31 08:57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30 12:29:46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暖心 | 来自福建
一下还是要滴
收起回复
晴天780 : 拿分走人
2022-12-31 06:50 来自福建 回复
暖心 : 同道中人
2022-12-31 08:57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30 12:30:3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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