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16

紧急提醒!福州严查

 
陈?? 发表于 2022-12-9 17: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7884 1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

哄抬物价等行为
最高罚500万元!
近日福州市场监局发布
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


174812x3xfmfkf0y5vvjy6.png

福州市市场监局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

174812w7azrczvj6zwvncz.png




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以连花清瘟等抗病毒、抗感冒药品成为近期热门商品。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174812og7xjkj8gjj8grdq.png
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医疗药品及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174812jfsdqetutqshs0t1.png
二、

不得借机大幅度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174813qyyoydy74poyssb1.png
三、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74813ypj0jpo08jporv3k.png
四、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174813iq1uqrfv71efvdrv.png
五、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

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

《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

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

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

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

划出“九不得”红线



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同时,对广大生产经营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推动社会共治。



以电商平台为阶段重点

市场监管总局还

相关哄抬价格线索进行了集中摸排

组织重点省份市场监管部门

对具体线索进行逐一核查

初步发现涉嫌哄抬价格的线上药房

已转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174813hwouruuksjw7r55u.png

随着各地防疫政策逐步细化优化,连花清瘟等部分热销药品出现暂时紧缺,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炒作、哄抬价格。市场监管总局结合前期线索,从多个平台提取多家药房9月以来连花清瘟销售数据,并组织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进货台账。

核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在采购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12月初开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如某线上药房销售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盒,11月采购价格23.5~32元/盒,销售价格26.8~38元/盒,但从12月初开始迅速上涨,至12月5日涨到99元/盒。

某线上药房销售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盒,11月采购价格11.5~12.5元/盒,销售价格18.9~33.1元/盒。12月初采购价格14.5~22.5元/盒,销售价格从41.9元/盒迅速上涨至88.1元/盒。上述药房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关注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走势,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福州晚报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0)
你在就好 | 来自福建
总不乏一批昧着良心发国难财的
收起回复
Snkrs : 必须严惩不贷
2022-12-10 11:57 来自福建 回复
绝色 : 这些人其实是背锅侠
2022-12-10 13:56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10 09:28:05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Snkrs | 来自福建
国内这种情况 难道还少吗      
收起回复
暖心 : 那那都在囤价格高的惊人
2022-12-10 13:08 来自广东 回复
绝色 : 就算知道了敢说吗
2022-12-10 13:56 来自福建 回复
绝色 : 说了未必有人受理
2022-12-10 13:57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10 11:56:54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梦想何先生 | 来自福建
要严厉打击这样的行为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12 08:18:01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梦想何先生 | 来自福建
总有人天天想着发财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12 08:18:34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梦想何先生 | 来自福建
讨厌这些人,希望他们没机会花钱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2-12-12 08:19:10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18 05:28 , Processed in 0.082581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