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在市域内以劳动纠纷易发多发的工业园区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域“园区枫桥”机制,并出台《关于建设“园区枫桥”机制推动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园区枫桥


“园区枫桥”机制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劳动关系领域深化“枫桥经验”的一项机制创新,对于促进劳动纠纷调解在早期、化解在局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降低职工的维权成本、解纷的社会成本和维稳的基层社会治理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工业园区内企业集中、职工人数较多,劳动纠纷易发、多发,职工维权往往面临着成本高、耗时长、诉累重等问题。”为此,福清市四部门结合福清实际,决定先行先试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等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成“园区枫桥”机制。实施意见就领导机构、组织架构、服务职能、部门职责、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同时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合力、提供服务质量提出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在上述3个园区分别设置“两室两庭”,即职工法援室、调解工作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形成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为劳动争议提供预、调、裁、审一条龙服务,促进劳动纠纷就近、从快解决,从而实现“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构建安全、温馨、和谐的用工环境,推动职工依法维权,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职工法援室主要承担职工举报投诉的受理、分案职责,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以及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等。调解工作室则集中整合园区多个调解力量,共同参与事前调解、裁前调解和诉前调解,现场调处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分别由是人社局和人民法院指导园区设立,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就地组织庭审。因场所限制而不具备设立“两庭”的,可设立巡回办案点。目前,3个园区的两室两庭”正在积极有序建设中。
据介绍,福清市将建立工会、司法行政、人社、法院四部门不定期会商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预、调、裁、审等职能有机衔接。同时充分发挥劳动纠纷全程调处、法律宣传教育、劳动纠纷源头预防、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除功能等功能,为职工提供专业、优质服务的同时,旨在发挥“枫桥经验”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协调经济社会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来源:福建法治报、福清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