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4

福建省首次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在这 发表于 2022-9-19 20:3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3214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9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我省首次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有127人次参加直播销售员和视频创推员认定。

 

据介绍,互联网营销师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人员。互联网营销师并不完全等同于大众所熟知的“带货主播”,这一职业已发展分化出包括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与平台管理员在内的四大职业工种。

 

近年来,省人社厅紧紧围绕“技能福建”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满足新业态就业群体技能评价需求。

 

此次考试合格人员将分别由福建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福州)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纳入福建省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其中,福建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在我省采用“一试双证”的模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同时取得巨量认证“直播运营”和“短视频运营”证书。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7-5 04:22 , Processed in 0.053133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