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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项目编号: LHCG2021017 项目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一、项目条件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结余资金。 2.本项目已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方案与预算公开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征集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采购的汽车营销软件为我校汽车专业教学实训及“1+X”汽车营销证书培训考核要求使用,征集内容与要求详见货物一览表。 2.征集内容:(见以下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注:报名人对货物一览表中的品目号进行报价,以总价为报价依据,同时可提供更优的服务方案,由学校采购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研究决定方案。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方案征集接受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参加。 2.参加方案报名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 五、方案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30 六、其它要求 1.项目设计必要的情况下,允许实地察看或提供平面图等必要的可公开的数据、如果是当场报名递交材料的,学校出具回执单给报名人,快递报名的以邮件送达单位的时间为准(以快递员与联系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单位收发室登记时间记录为准),截止时间后报送的不予接收(截止时间收件人必须到单位收发室查收邮件)。 2.报名人报送的征集方案必须包含报价(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辅材、安装调试费、运输搬运费、税费等,不得另行再单列。征集的方案允许体现品牌(以便结合使用需求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提供的纸质材料(以上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填写单价)不得用体现公司信息的纸张,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效果图、设计图纸允许另外用纸),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不得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地址、不得做任何记号等(评审时编“评审码”),否则方案无效;报名人必须将纸质方案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封面四角允许盖章,封面需体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七、方案文件递交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福清市城关文兴路60号 2.联系人姓名:陈艳 3.办公室电话:0591-85241336 4.手 机:18059176287 5.邮 编:350300 八、监督电话 1.学校监督电话:0591-85158862 2.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监察室:0591-85210463 3.福建省福清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0591-85210479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龙华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附件:福建技术师范附属龙华职校汽车营销设备采购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