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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南洋溪河道整治项目已由福清市水利局融水利党组纪【2021】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2020年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中列支。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南洋溪河道整治项目;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设计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清淤开挖量1.03万m3。 1、河道清理范围、方式与处理 本次清淤河道分为两段,上游段长565m(桩号K0+000.00-K0+565.24),下游段长550m(桩号K0+000.00-K0+565.24),清淤宽度14~27m。河道清淤至设计河底高程,若现状地面线低于设计河底高程,则不作处理。疏浚放样点位要求控制在±0.1m以内,若图纸与规范不相符,则以图纸为准。清淤谋度0~5m不等,清淤总量为1.03万m3。 设计河道清淤宽度14~27米不等,设计采用反铲式挖掘机进行清淤,局部采用人工清淤,人工比例占5%。采用8T自卸汽车外弃,运输时自卸汽车车厢内需铺设彩布条,防止淤泥撒漏,淤泥运至海口农场地面库填埋,综合运距考虑30km。 2、临时工程 施工需修建临时下河道路和河内便道,需破除草皮护披及绿化树苗以及拆除局部栏杆,待施工完毕进行恢复,同时清除下河道路和河内便道。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概算控制价人民币1200000元,以概算价进行简易招投标,最终以财政审核控制价后下浮12%为最终发包价。 2.5.工程类别:水利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6.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7.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11月30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水利局5楼,邮编:350300; 电话:0591-62826782,联系人:陈奕凡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