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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
福清交警提醒大家一定要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今天,蜀黍就以身边的真实案例再次警示广大车辆驾驶员,文明守法出行,远离危险隐患!平安始于足下 安全从“头”开始 
如果事发时 他正确佩戴着安全头盔 是不是就能保住性命 可惜,人生无法重来 2020年8月19日7时52分许,翁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戴头盔)沿高山镇公园路慢车道由丽城夜总会方向往104国道方向行驶,途经事故路段,遇前方李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实施倒车,翁某某视况后往路左进行避让,致二轮摩托车的左侧车身部位与快车道林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右侧车身发生刮碰,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及翁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结果。
当事人翁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途经事故路段在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是引发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当事人李某驾驶机动车,途经事故路口在驶入道路时影响正常行驶车辆的行为是引发本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未发现当事人林某某有引发本起事故发生的违法过错行为。 生命的逝去令人惋惜 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我们无法知晓 但我们能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
心中有灯(信号灯)
脚下有谱 可这位驾驶员 眼里无灯,心有侥幸 结果...... 2020年1月13日6时58分许,庄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严某某途经福清市江阴镇赤厝村兴林路口,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行,与梁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二轮摩托车上的庄某某与严某某当场死亡的损害结果。
当事人庄某某驾驶套牌无证二轮摩托车进入事发路段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红灯)的警示停车避让,其行为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当事人梁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进入事发路段时,未保持安全车速且在临近前方车辆时,未注意观察前方车辆行驶动态,未确保安全行驶,其行为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别因一时侥幸 断送宝贵生命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认清酒驾的危害和成本 自觉抵制酒驾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2020年3月10日22时29分,林某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福清市渔溪镇渔江路凯景小区路段时,车辆失去平衡后与路边护栏发生刮碰,继而车辆发生倒地,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林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结果。
当事人林某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夜间途经事故路段未确保安全通行的行为是引发本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别让喝入的酒变成流出的血和泪
酒驾没有那么多侥幸 唯有养成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
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酒驾猛于虎不是一句玩笑话
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 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才让危险有了可乘之机 马路如虎口,危险就在你身边 出行在外,一定要时刻谨记以下几点!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摩托车、电动车骑行者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安全带有缓冲作用,在车辆发生碰撞、侧翻时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因巨大离心力甩出车外,或人体与车辆内物体发生碰撞造成伤害能有效保护人身安全,避免和减轻伤害。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十次事故九次快,无论开什么车,行驶至路口时要“一停二慢三通过”,否则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可能由于避让不及酿成惨剧。
饮酒后若要开车一定要找代驾。酒后驾驶危害多,在酒精作祟下,人的意识、精神、动作、反应都会受到影响。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道路上行车环境复杂 加之有些市民或驾驶人无视法规 逆行、闯红灯、突然变道、急停 加剧了行车中的危险性
交通安全无小事 任何一种在你眼里不足挂齿的交通违法 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福清交警再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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