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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4 日,福州日报刊登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 年度第八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的补充公告,福清 2021 拍 -18 号地块的拍卖时间由原定的 8 月 27 日延期至 9 月 14 日。同时,地块拍卖的部分内容也有所调整。
福清土拍延期 据福州日报 8 月 24 日刊登内容,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2021 年度第八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的补充公告,原定于 8 月 27 日进行拍卖的福清 2021 拍 -18 号地块延期至 9 月 14 日上午 9 时举行拍卖。

地块要求放宽 补充公告中对 8 月 7 日发布的拍卖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其中比较重要的几点内容有:
宗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应达 15%(误差按 ± 200m ),其中 20000 平方米可分割销售,剩余部分由竞得者自持 40 年(不可分割销售)。
宗地拍卖起始价不变,其中住宅部分起始楼面地价 6664 元 / 平方米,商业部分起始楼面地价 2908 元 / 平方米(若有溢价,住宅与商业地价按同比例溢价)。
宗地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原则按不超过 19000 元 / 平方米备案。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相比较原公告,该地块的变动主要体现在拍卖时间延期、备案价限制以及宗地零售商业部分的自持比例放宽。原公告要求:宗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应达 15%(误差按 ± 200㎡),由竞得者自持 40 年(不可分割销售)。而在补充公告中则对此进行更改,竞得者可对 2 万平的零售商业建筑面积进行分割销售。

这样一来,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未来项目的负担将会有所降低,而市场对拿地的兴趣也会上升不少。此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意味着该地块的配建要求方面仍须配建用地 4200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 4500 平方米的 12 班幼儿园一处,无偿移交福清市教育局。
地块将建设城市综合体 福清 2021 拍 -18 号(福清宏路街道天宝路南侧地块),出让面积约 138.77 亩,容积率 2.5,土地用途为住宅(公寓式住宅)、商服用地,起始价 14.11 亿、最高限价 21 亿。采用 限地价、控房价、摇号 方式拍卖出让。

据了解,该地块将设计为一个城市综合体,并将配建一个 12 班幼儿园。建成后将完善区域内的商业以及教育配套资源。目前该区域内住宅产品较多,周边主要的公建配套亿龙江水文化公园、市民休闲公园、工人文化宫、林则徐公园、龙江生态文化公园等为主。区域内部路网较为密集,整体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不错的。

▲项目总平图 来源:新浪乐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