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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人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管道修复改造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融发改审批[2021]2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福人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99.88万元,对福人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段雨污管道进行修复,道路总长约1235米,建设雨水管道,总长226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300~DN600,点状原位固化35环,CIPP修复112米;建设污水管道,总长3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300,点状原位固化7环;对管道混接段进行改造,总长166.3米,建设检查井9座; 2.3. 工程范围和内容:对福人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管网进行修复改造。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估算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2111400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1858032元; 2.5.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两年; 2.8.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施工单位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8月10日15:30时整,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住建局大楼4层,邮编:350300; 电话:18206029192,联系人:王言明 监督单位:福清市住建局招标办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住建局,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39101,联系人:侯孝和 (住建局招标办:侯孝和 85239101; 教育局:倪秉强 85232543; 水利局:何承功 15060693808; 交通局:高居雄 85216975; 经信局:吴选安 13615016688;) 福清市城投市政管养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