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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污水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招投标小专家 发表于 2021-8-9 15: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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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污水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FJ[GK]2021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清市妇幼保健院污水运营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事项1:
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中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45分。若投标人有任何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最低一级序号的服务项即为一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75分(共12项);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更正为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服务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45分。若投标人有任何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最低一级序号的服务项即为一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15项);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事项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中 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水生产、输排和水处理人员废水处理工高级技能)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及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水生产、输排和水处理人员废水处理工高级技能)证书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事项3:
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运营工作内容及要求

1.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确保处理后废水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排污证规定的标准。

1.2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出水水质环保常规检测以及出水质量标准控制等。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污水间摆放有序卫生整洁,池体及周边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在0.5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护。如检查到运维人员没有做好以上工作的,由院方给予每次200元--2000元处罚。

1.3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出水水质情况、日常加药情况、安全教育学习情况等。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按院方要求做好各项内容,各项内容分类装订成册并做好记录,制度需上墙的要上墙,如检查到没有按时做好各项内容,由院方给予每次200元--2000元处罚。

1.4如遇不可遇见情况,应及时通知业主单位。双方现场确认后,协商解决。

1.5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现场运营管理人员在岗在位需保持通讯畅通,紧急事件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并在0.5小时内迅速到达现场。

1.6在项目运营中因各项排放不达标或操作不规范,造成检查通报、处罚等情况,由项目运营方承担全部处罚费用。院方根据检查通报、处罚等情况,情况严重的解除与项目运营方的服务合同,情况一般的,由院方给予500元--5000元的处罚。

1.7运营项目方运维人员保持全年(每日8:00-18:00)在岗在位,运维人员需持证上岗,如检查到人员没有在岗在位(每个月3次以内),由院方给予每次200元--2000元处罚,脱岗情节严重的(30天内脱岗3次及以上的)由院方给予每次500元--5000元处罚。

更正为1.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确保处理后废水的各项指标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和排污证规定的标准。

1.2负责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出水水质环保常规检测以及出水质量标准控制等。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污水间摆放有序卫生整洁,池体及周边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
1.3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在0.5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维护。如检查到运维人员没有做好以上工作的,由院方给予每次200元--2000元处罚。

1.4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出水水质情况、日常加药情况、安全教育学习情况等。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按院方要求做好各项内容,各项内容分类装订成册并做好记录,制度需上墙的要上墙,如检查到没有按时做好各项内容,由院方给予每次200元--2000元处罚。

1.5如遇不可遇见情况,应及时通知业主单位。双方现场确认后,协商解决。

1.6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现场运营管理人员在岗在位需保持通讯畅通,紧急事件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并在0.5小时内迅速到达现场。

1.7在项目运营中因各项排放不达标或操作不规范,造成检查通报、处罚等情况,由项目运营方承担全部处罚费用。院方根据检查通报、处罚等情况,情况严重的解除与项目运营方的服务合同,情况一般的,由院方给予500元--5000元的处罚。

1.8运营项目方运维人员保持全年(每日8:00-18:00)在岗在位,运维人员需持证上岗,如检查到人员没有在岗在位(每个月3次以内),由院方给予每次200元--2000元处罚,脱岗情节严重的(30天内脱岗3次及以上的)由院方给予每次500元--5000元处罚。

事项4:
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4化粪池与污泥处理
按照规定每年对院内化粪池和污水池内进行污泥的清理,按规定要求标准进行清理处置,清理处置完成后由院方进行验收,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清理和处置的,由院方给予5000--100000元处罚。
更正为“4.1按照规定每年对院内化粪池和污水池内进行污泥的清理。
4.2按规定要求标准进行清理处置,清理处置完成后由院方进行验收。
4.3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清理和处置的,由院方给予
5000--100000元处罚。

事项5:
原采购公告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11 09:00(北京时间)
更正为2021-08-25 09: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福清市福人路    

   联系方式:13599372275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市福久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      

   联系方式:0591-8515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防

   电   话:13599372275

福州市福久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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