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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裁定无法执行(经济适用房过户)

螞蟻 发表于 2021-6-10 12: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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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年5月参与淘宝司法拍卖拍得一套经济适用房位于福清音西瑶峰村福业小区,20年6月29日法院已送达产权转移执行通知,编号:(2019)闽0181执4227号执二,但是不动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该裁定与本地法规冲突需满10年才能交易(法院裁定与地方法规冲突以哪个为准),考虑到到21年6月3号满10年,差不多一年就可以交易,心想也能接受,近日重新去办理手续时知悉还有两个材料不好办理,还请相关部门告知如何提供上市出售实行准入审批,由市房改办办理准予出售手续;(21年3月23号电话咨询过房改办,房改办表示从来没有提供过这个东西,经济适用房过户无需找房改办)上市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如政府放弃回购的需出具放弃优先回购的证明材料)。
法院裁定是否也需要提供政府放弃回购证明,如果需要,如何获取。
若该经济适用房土地为划拨用地,则按基准楼面价的10%征收土地出让金。
出让金交多少哪里交?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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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2)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黑龙江
你好,来件已收悉。
经查,我院在拍卖时已将了解的拍卖物全部的相关信息告知于竞拍者,现你反映的过户问题建议你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了解。
谢谢福清市人民法院 于 2021-06-09 1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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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0 1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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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信宝 | 来自福建
你以为捡到便宜,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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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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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0 21:13:3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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