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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撒到法庭上?福清法院开出5000元诚信“罚单”!

陈?? 发表于 2021-5-11 11: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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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经办法官通过认真审问,发现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对收到被告还款金额的问题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遂发出一份决定书,对这名原告不诚信诉讼的行为罚款5000元。


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福清法院首例对在庭审中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当事人决定予以处罚的案件。


男子多次陈述有矛盾 法官几经查询得真相


陈某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向陈某照出借款项20万元。2021年1月,陈某源以陈某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由,将陈某照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并按月利率1.5%自起诉之日起支付利息。案件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陈某照送达了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但开庭时被告陈某照逾期未到庭应诉。


庭审中,陈某源诉称,其出借款项给陈某照,系通过银行贷款,且仅按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被告利息。经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借贷双方在借条上约定按月利率1.5%计算,借款期限届满后,在重新出具借条时,依然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继续计算利息,陈某源有故意作出虚假陈述的可能性。


庭后,经办法官两次要求陈某源到庭接受询问,并多次向其说明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但是,陈某源对于法官询问收到被告还款金额的问题时闪烁其词,多次陈述前后矛盾。


因陈某源无法对自己前后矛盾的陈述说明理由,法官要求陈某源出示其与被告之间的转账记录。


通过查询手机银行转账记录,经办法官发现被告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之间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金额与原告庭审陈述有较大出入。


此时,陈某源才承认按年利率10.8%收取被告借款利息情况。且在经办法官再三询问并要求再次查看手机微信账单的情况下,原告终于承认在开庭前两天收到了被告的部分还款。


至此,原告收到被告还款金额的事实才得以全部查明。


法庭上作虚假陈述 法院开出诚信“罚单”


原告陈某源在法官再三询问的情况下,仍不肯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隐瞒案件重要事实,该行为不仅干扰了案件正常审理、浪费了司法资源,导致矛盾扩大、诉讼周期延长、当事人诉累增加,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在2021年3月15日,福清法院依法对陈某源送达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5000元。


近年来,福清法院始终坚持严格办案,严厉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全面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全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诉讼秩序及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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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junnan100 | 来自福建
这样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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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1 1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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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ssa | 来自福建
法庭都敢撒谎 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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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1 1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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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皮ing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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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1 11: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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