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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老师在福清市医院生娃,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书牍 发表于 2021-3-2 17: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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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老师在福清市医院生娃,生育费用如何报销?按照多少的比例报销的,自费部分比例多少
事件地点:福清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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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女职工在福清市医院就诊实行即时刷卡结算,住院分娩费用结算时,提交本人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即时刷卡结算。
职工连续参保满12个月及以上的,按正常职工医保待遇执行。
即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8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医保范围内费用按86%比例支付。
若分娩住院费用按单病种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如单胎顺产病种定额3800元,基金支付3040元。
职工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报销比例按正常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50%执行。
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报销咨询电话0591-86070709。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1-03-02 1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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