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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水电公摊费问题

呀琳23456 发表于 2020-11-4 15: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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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新生效的《物权法》中相关规定对耗能费(即水电公摊费)是否在福建省取消?目前福清市龙山街道龙山路三福龙廷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收取我们业主的水电公摊费?望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市龙山街道龙山路三福龙廷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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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澳大利亚
市民朋友:你好!关于三福龙廷公摊水电费问题,经查看三福龙廷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内已明确约定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用水用电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户】、【建筑面积】分摊。
关于《物权法》相关问题,请提供具体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以便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20-11-04 1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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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4 1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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