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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弄错木门颜色 赔偿消费者6000元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3 19: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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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女士向家具店订购“橡木开放1#”木门,而商家安装的却是“橡木开放6#”木门。近日,在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调解下,家具店赔偿魏女士6000元。
据悉,魏女士日前在某木门店订购了一组价格为28000元的室内木门,约定订做的木门需与店内摆放的样品门规格一致。可木门到货上门安装时,魏女士发现木门与样品门的颜色存在明显差异,但商家坚持只是微小色差问题而强行安装。事后,魏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把其中一扇木门拆下运到商家店铺,与样品门进行比较,发现明显是两种不同的色系。魏女士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不予处理,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魏女士提供了与商家签订的订购木门协议,协议中注明订购的商品是“橡木开放6#”。商家解释该条款是指木门由橡木制成,使用6#色系开放漆。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上网访问该品牌木门的天猫旗舰店,根据网店中的木门型号和色系,发现消费者家中的木门确实是“橡木开放6#”,而商家店中的样品门属“橡木开放1#”。魏女士订货时只留意了与样品门一致的颜色和纹路,并未发现订购协议中的“6#”色并不是自己看中的“1#”色,业务员也并未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于商家的失误,将消费者要求的木门颜色记录错误,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调解,商家向魏女士致歉,魏女士同意不退货,商家赔偿6000元。
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定制家具,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家具经营者,认真签订购买合同,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以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确认;交货后要仔细查验是否与约定的家具规格一致,并妥善保存购买家具的合同和发票,以便日后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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