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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烈日炎炎的福清街头 有个“特殊身份”的人身穿荧光马甲 当起了交通志愿者
原来 这位是正在接受 交通志愿服务考察的“志愿者” 这是一种怎样的机制 ……
典型案例回放
2020年1月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段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路途中碰撞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造成护栏损坏的损害后果,后被查获。鉴定机构从段某某的全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210.71mg/100ml,属醉酒驾驶。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全额赔偿了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安装、维护费用。
2020年3月底,公安机关以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福清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司法解释和福清的司法实践,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一般不予适用缓刑,而家有年近八旬的父母等着照顾,段某某懊悔不已,也表达了对适用缓刑的强烈渴望。
那么 段某某有无缓刑的机会? 福清检察院给出了 双赢答案
制度探索
作为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者,福清检察院于2020年上半年开始探索推行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尝试在检察环节引入社会服务,完善认罪认罚从宽考量标准,提升类案办理质效,并于2020年4月初牵头福清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意见》。
制度内容一: 明确适用对象 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机制,是指涉嫌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驾驶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具有认罪、悔罪态度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规定得分的交通志愿服务后,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的机制。
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让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看到了从轻处理的希望。经综合考量并征求段某某本人意见后,福清检察院对其启动了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段某某也成为福清检察院第一个接受交通志愿服务考察的犯罪嫌疑人。
那么,段某某将面临怎样的考察?
制度内容二: 设置服务类型 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依托“福清交警微发布”公众号平台随手拍以及在客运站、社区等场所进行现身说法三种服务类型,采取考察机构统筹安排和犯罪嫌疑人自主选择相结合方式进行。每种服务类型均有具体职责规定、计分评价规则,不同类型可以累加适用,按比例折抵。考察实行每日一评,以等级“好、一般、差”分别对应不同得分,区分情节,要求犯罪嫌疑人在10日内完成60分至90分不等的交通志愿服务。
经检察院设定90分的目标考察分数,犯罪嫌疑人段某某被考察机构福清市公安局安排在交通繁忙的路口以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的身份维持交通秩序、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提供交通咨询服务。
制度内容三: 规范考察程序 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适用该机制,公安机关通知并监督犯罪嫌疑人执行。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的,可在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七日以内与检察机关会商,决定是否先行启动。
考察过程中若出现多次迟到、早退、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考察安排等情形的,终止考察程序。为防止从轻处罚权力滥用、“虚假服务”等问题出现,制度设计了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规定了检察官日常巡查机制,对于有路面监控、后台数据、现场录像的,要求考察机构在考察完成后同步移送电子数据载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
效果呈现
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格外珍惜当志愿者的经历,每天积极尽责,均获得最高等级的评分,经过5天每天3小时的路口站岗,以实际行动用最短的时间为自己争取到缓刑的机会,并最终获得缓刑宣告。
“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让我充分体会了交通警察的艰辛,也更加深刻体会到交通违法行为可能会带来无可估量的可怕后果,特别有意义!”段某某表达了深刻悔悟。
“像段某某这样,涉案人员都是积极地接受考察,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我们也与法院形成共识,将考察情况作为认定悔罪表现的重要依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该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守所收押人员的压力。制度探索过程中,我们设计了专门的志愿者马甲,不仅让涉案人员更加知敬畏,也更多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提升普法宣传的效果。”福清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标准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要求其完成60分的交通志愿服务,则凸显了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另一层面的惩戒意义:让不起诉人明白相对不起诉不是“一放了之”,在承担志愿服务的同时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减少再犯风险。
制度实施以来
该制度规定全文被福州检察院全文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借鉴。福清检察院已对24人适用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督促被考察人完成逾300小时的交通志愿服务,全部考察合格,其中14人依法以情节轻微作不起诉处理,10人依法建议适用缓刑并获法院判决支持,实现了对被考察人悔罪表现的量化考察,丰富了检察阶段认罪认罚从宽的处置方式,也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和保护社会公益中寻找连接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开辟崭新路径。
来源:福清检察 福清政法综治全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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