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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元买千万条个人信息?福清法院审结首起侵犯公民个人...

陈?? 发表于 2020-8-14 17: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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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法院审结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肖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9842074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罚金,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肖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对其适用缓刑。肖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众多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肖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判决肖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肖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省级媒体上向众多被侵权的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有可能涉嫌犯罪,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广大市民在注册、登陆各网络平台时,请先考量平台的安全性,并仔细阅读平台的《告知书》,切勿盲目点击“确认”同意平台的各类条款,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人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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