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3

傻眼,福清一男子为了借钱,不仅伪造房产证,还...

八月丶未央 发表于 2020-7-4 09: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2363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陈某在网络赌博中输了100多万元,面对债务压力,他用假的房产证向朋友借款,随后拒绝还款。近日,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被以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9月,陈某在网上赌博输了钱,便向亲戚朋友借钱,很快债台高筑,先后共输掉100多万元。

2019年3月,陈某购买了一本假房产证申请网贷,但没有通过审核。

2019年6月底,陈某以在淘宝网上做鞋品批发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好友郑某借款,又擅自将郑某借给他的轿车进行抵押,还让郑某帮忙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

为让郑某相信自己,陈某将伪造的房产证抵押给了郑某。2019年7月,郑某通过他的母亲将钱借给陈某。至2019年7月20日,陈某共从郑某那里借了17万余元。

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郑某讨债无果后报警,陈某随后落网。

检察官说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原标题:伪造房产证借17万不还,男子非法“筹资”获刑3年半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22 19:39 , Processed in 0.056404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