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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20年至今,期间只发工资

绿豆猪 发表于 2020-5-18 16: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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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从2000年开始至今,我都在一家民办学校上班,有签劳动合同,期间只有发工资,一直没有给我交五险一金,请问违法吗?我该怎样维权?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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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求人咨询用人单位参保问题的诉求件(编号:FZ20051203032),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的规定,社会保险共有5个险种,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缴纳。
若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登记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台商会馆12楼,电话:85277556)投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登记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可向福清市医保局反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可向福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20-05-14 17:42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您可向单位提出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张,要求单位为您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也可向我管理部申请维权,为调查取证和执法需要,烦请您本人携带有关材料至福清管理部(融商大厦附属楼四楼)进行维权: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工资流水清单(加盖银行业务章);3.劳动合同原件。
二、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对于无法线上办理的业务,建议您待疫情缓解后再至我部窗口办理,若确需近期至窗口办理的,建议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办事窗口恢复服务的通知》(2月18日起)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办理,预约电话85274386。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承办部门电话85274386,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0-05-15 14:40 回复用人单位拒不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登记,对员工的个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员工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0-05-18 1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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