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4

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福清法院快审快判两起“口罩诈骗案”

 
大姐姐 发表于 2020-4-30 17: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3124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640?wx_fmt=jpeg
4月28日

福清法院使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两案均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福清法院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640?wx_fmt=jpeg

吕某诈骗一案是福清法院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2020年2月,在因疫情造成口罩等防护用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吕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2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600元。后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640?wx_fmt=jpeg
640?wx_fmt=png
福清法院
经审理认为

吕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责令其退赔24名被害人损失。吕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利用网络虚假销售口罩实施诈骗案

640?wx_fmt=jpeg

当日下午,福清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另一起利用网络虚假销售口罩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疫情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信息,诱骗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购买后将被害人拉黑。疫情期间共骗取多名网友共计人民币10195元,后将钱款用于打赏抖音主播及网络赌博。


640?wx_fmt=jpeg
经审理
福清法院当庭宣判

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陈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640?wx_fmt=gif
   疫情当前,全民共克时艰

针对涉疫犯罪行为,福清法院绝不容忍,严惩不贷,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辨别网络信息真伪,以防上当受骗。(福清法院)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6-11 16:15 , Processed in 0.062923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