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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首次“隔空”宣判涉外刑事案件

大姐姐 发表于 2020-3-21 1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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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福清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做到网上庭审不停歇,公正效率不缺席。截止目前,福清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刑事案件共计43件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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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宣判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这也是福清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结的涉外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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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2018年2月起,陈某(另案处理)为非法牟利,开始采取旅游签证的方式,组织外国公民入境到中国非法滞留从事家政劳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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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起,陈某伙同儿子高某、女婿林某、丈夫高某金、外国公民德某以上述相同方式组织外国公民入境到中国从事非法家政劳务工作,从中牟利。


期间

陈某负责在外国招募、培训到中国务工的外国公民、办理到中国的旅游签证及相关手续,同时通过微信联系中国境内的雇主,向每名雇主收取人民币2.6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中介费;德某负责从外国带领偷渡人员入境到中国,并按偷渡人数收取一定的报酬;高某、林某、高某金则负责外国公民入境后联系车辆、接送外国入境人员及与雇主对接等环节。


“云端”审理 “隔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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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依托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语音、视频、证据展示实现了高清同步传输,并且宣读起诉书、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庭审公平公正,案件有据可查。


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福清法院依法对该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作出宣判:

  • 被告人德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驱逐出境;继续追缴德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告人高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被告人林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被告人高某金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4名被告人当庭均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远程庭审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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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仅是福清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开展战“疫”行动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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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福清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线下诉讼服务转为线上,坚持网上庭审不停、为民服务不止的工作状态,推动在线审判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常态化机制,为在特殊形势下确保法院工作平稳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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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已去  春已来

下一步
福清法院将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及应用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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