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工科补贴纳税

小虹 发表于 2020-2-24 18: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12487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2018工科补贴终于下来,谢谢政府,想咨询一下这批次工科补贴纳税是怎么纳?是按照意外所得税扣除?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瑞典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取得的工科类青年人才支持补助主要包含两类:1企业聘用补助,2众创空间培育补助。
取得企业聘用补助,需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在企业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规定, 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取得企业聘用补助,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众创空间培育补助,如果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未与众创空间运营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仅提供服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规定,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复,如不能解决您的问题,请您的任职单位或者众创空间运营方提供详细资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于 2020-02-24 16:57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0-2-24 18:52:35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16 20:43 , Processed in 0.058507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