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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一团伙在福清大批量购买这个药,被警方抓了!

zhongyu412 发表于 2019-12-20 11: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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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根据线索,连续出击,成功摧毁两个吸贩毒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9名,缴获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29754袋,共297540毫升。

11月初,长乐区公安局民警在侦办林某贩毒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林某贩卖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源自犯罪嫌疑人薛某武。经循线追踪,于11月22日在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抓获薛某武。经预审深挖,民警辗转长乐区多个乡镇,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波、陈某珠、林某、王某文等8人,缴获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3354袋,共33540毫升。

现薛某武、郑某波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这是长乐警方今年破获的第二起吸贩复方可待因口服液团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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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今年5月18日,长乐区公安局根据线索,会同福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历经两个多月缜密侦查,分别在福州、宁德、海口等地抓获以柯某斌、陈某俤为首的吸贩毒团伙成员39人,缴获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26400袋,计264000毫升。

经查,犯罪嫌疑人柯某斌、陈某俤等人从福州、福清、闽候、福安等地诊所非法购买大批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再分销给陈某、李某等人牟利。5家涉案诊所负责人或医师方某、江某涛、庄某等人,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却违反规定,未开具处方进行销售,涉嫌贩卖毒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柯某斌、陈某俤、方某、江某涛、庄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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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内含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是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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