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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部门明确告知是否可以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

洗澡的泡泡 发表于 2019-12-17 18: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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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FZ19120400379),答复收悉。
我这两天跟置业顾问交涉,她们还是回复我说不能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的答复说若业主选择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待项目达到准入条件后,将全力配合。
请部门明确告知是否可以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我们现在准备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已经缴纳了首付,也跟银行签订了商业贷款,但可以商转公,目前置业顾问给我们的合同是商业贷款,如果我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置业顾问告知有可能要重新定价,咨询这是否合理?目前合同已经打印,置业顾问告知有效期是一个月,如果业主没有签订合同,业主要自行去房管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我在期限内没有签订合同,是否有什么影响?注销的意义是什么?目前我还未签订合同是因为公积金贷款问题,望部门详细告知。

事件地点:福清市恒大御景半岛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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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
市民朋友:您好,诉求件收悉。
经了解,开发商表示若业主选择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待项目达到准入条件后,将全力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我局已督促开发商与相关业主积极沟通。
经向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福清管理部咨询了解,您在本市范围内购房是否符合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需当事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咨询电话:12329。
因省直公积金由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建议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反映。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部门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议您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反映。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12-17 1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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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1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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