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索要“赞助款”134万元 福清22人团伙获刑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11-22 10: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7136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昨日上午,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陈明朝、陈学明等22人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主犯陈明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主犯陈学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林桂康等5人分别被判处六年二个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15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开始,被害人翁某等34户业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陆续在玉屏街道融北社区内新建住宅。以陈明朝、陈学明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所在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名义,纠集部分村民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挠业主施工,强行向业主索要“赞助款”共计134万元,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福州新闻网11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光慧)

再苦,也别忘坚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23 20:22 , Processed in 0.057310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