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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摩托车悬挂非标电动车号牌按套牌处理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9-11 19: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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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非标电动车编号点的工作人员在办理非标电动车编号过程中发现,部分群众将已办理摩托车号牌的电动两轮车辆,再次办理非标电动车编号,申请悬挂非标电动车号牌。福清交警提示,此类车辆将按套牌车辆予以扣车并处罚。

部分群众使用套牌车辆实施逆行、闯红灯、超员、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交通管理秩序,也严重影响了福清文明城市形象。

那么套牌车该如何进行处罚?下面福清交警为您一一介绍。

套牌车的处罚?

1、《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除了“套牌车”外,涉及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使用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标准都是对当事人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扣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公安部令139号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将被记12分。这意味着,当事驾驶人除了要接受行政拘留和高额度罚款外,还会被记满12分。驾驶人想要领回驾驶证,则要到交警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要通过科目一(交规)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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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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