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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骗子在微信中冒充校长 忽悠家长汇钱被判刑

z8800668 发表于 2019-8-21 10: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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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晚报讯 陈某想让儿子就读福清某小学,托关系找到曾在派出所当辅警的林某。林某谎称有门路,先后骗走陈某6000元。为了让陈某相信,林某还冒充该小学校长,和陈某在微信中联系。日前,福清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6月,陈某想让他的儿子就读福清某小学,便问朋友周某是否有门路。周某遂联系了曾在某派出所担任辅警的林某。林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陈某孩子入学,仍谎称有办法,并表示要花6000元打点关系。

  去年6月16日,陈某添加林某为微信好友,双方约定陈某先通过微信支付4000元,剩余2000元待事成后支付。

  次日,陈某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林某,林某收到钱后将陈某拉黑。

  去年8月21日,陈某在周某的帮助下,再次添加林某的微信,了解事情进展。为了骗取余款,林某谎称已解决陈某儿子入学之事,让陈某添加自己的另一个微信账号,并谎称该账号系那所小学校长所用,让陈某直接与“校长”联系,并将余款转给“校长”。收到陈某转来的2000元后,林某再次将陈某拉黑。

  此后,陈某发现被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3月,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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