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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职工医保缴纳基数是如何规定?

冰融化了 发表于 2019-7-29 12: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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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职工医保缴纳基数是如何规定?单位职工医保是以上年度(2018年1月份到12月份)的工资为基数还是以上个月的工资为基数统计的?望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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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9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调整的通知》(榕医管文【2019】85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772.48元,最高不超过16167.75元; 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233.55元,最高不超过16167.75元。
各参保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职工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核定缴费基数,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根据《关于2019年企业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的通知》(榕医管文【2019】86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在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时应提供上一个月在职职工工资财务记帐凭证和职工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因此,职工医保一般以申报时的上一个月应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若单位要以上年度的平资工资为医保基数,则需提供上年度每月的工资数据和工资表、财务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并提供使用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书面说明。
如还有相关疑问,具体请拨打医保职工参保科电话咨询:85268329。
特此答复。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19-07-29 0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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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9 1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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