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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

王景乐 发表于 2019-5-9 18: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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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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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你好!咨询件收悉。
根据2018年2月1日起下发施行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 号),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根据福清市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363 号约定,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登记按照《福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榕价房〔2013〕8号)文件规定的“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1.15-1.35(不含)元/平方米月)服务,具体服务费用按照物业招投标实际中标结果执行。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5-09 1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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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9 18: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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