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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市住建局关于撤销欧秀华等五户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函

福清好房网小编 发表于 2019-4-30 21: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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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融城投〔2019〕434号文件收悉,该批房屋的保障房承租人一直未入住,造成房屋闲置。《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房屋。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欧秀华等5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请你公司收回5套房屋并加强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特此函告
  附件:
序号
保障类型
姓名
承租房屋
退出原因
所属街道
1
欧秀华
福业小区1号楼406
长期未入住
玉屏
公租房
俞肇荣
2
公租房
王宁
惠民花园2号楼903B
自动退出
玉屏
2
公租房
陈瑞金
惠民花园2号楼907A
长期未入住
玉屏
2
公租房
林振华
惠民花园2号楼804B
长期未入住
龙山
公租房
薛命安
惠民花园2号楼1105A
长期未入住
阳下
公租房
张小妹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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