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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村民文娱活动场所被强制拆除,村民场地受限。

小萝卜2008 发表于 2019-4-17 12: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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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金印村无公益性文娱活动场所,后经商量与村民王命庆私宅作为公益性文娱活动场所供村民舞蹈娱乐,存放老年舞蹈队舞蹈用具等。
王命庆私宅为合法建筑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且与1990年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因日常下雨村民自发在公益性文娱活动场所搭建临时遮雨棚,并得到村委会支持,签字盖章为证。
目前规划局、城管等要求拆除雨棚。
本着配合政府工作的现已拆除私宅内露天雨棚,围墙边区域用于临时存放村民文娱设备,望政府本着服务人民,建设美丽乡村的政策予以支持。
村民求助希望一、保留私人宅院围墙部分存放村民文娱设备。
该处处于私人宅院有证书,不属于违章。
二、同期周围多处违章政府相关部门、及现场工作人员为何视而不见,为何不一视同仁。
三、村民已按要求拆除露天区域雨棚,希望政府能建立性的村公益性文娱活动场所妥善安置村民文娱需求,响应美丽乡村建设。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金印村普前新村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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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广东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根据福清市2018年度卫片拍摄比对,该处搭盖属于新增违建,经查其未有任何审批手续,必须进行拆除,街道责令自行拆除。
本次卫片在该区域仅发现这一处新增违建,对于周边的搭盖,街道也将做好摸底排查,对于近年来新增的违建将坚决予以拆除,也欢迎村民积极举报周边的违法建设。
街道要求金印村加大对村民文化娱乐场所的配套建设,村民自发建设活动场所也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于 2019-04-16 1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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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7 1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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