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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福建景盛服饰有限公司在阳下下坝村建厂房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9-23 13: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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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福建景盛服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厂房及配套;地点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下坝村。
2.用地情况:征(用)地面积约10757平方米,另涉及道路(半幅)面积约406平方米。
3.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5~2.0(含1.5和2.0),建筑系数为30%~40%(含30%和40%)。
5.建筑规划要求:(1)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及配套。(2)沿36米宽规划路一侧建筑红线应后退36米规划路边线距离10米以上(其中临路一侧种植5米宽乔木绿带),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应后退用地边界红线8米以上(其中:沿溪一侧因涉及该区域泄洪通道问题,关于该泄洪通道断面宽度及沿岸防洪通道设置位置,建设单位应与水利主管部门联系,以该部门具体意见为准,其中防洪通道断面宽度不得小于6米。)。(3)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生产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4)建筑间距应满足消防、环保、规划、防火安全等规定。(5)本项目建筑具体退距、间距,将根据规划总平设计的建筑高度、层数、朝向,再予以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西南侧规划路。
7.绿化:绿地率为15%~20%(含15%和2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 1)厂房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3-0.3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余等配套设施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版)标准配设停车车位。 2)应按规定配备垃圾收集存贮、传达室等配套设施。
10.其他要求: 1)、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3)、在项目动建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批准 。
11.办理依据:2013年9月5日《福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编号:融地工业挂牌【2013】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18120130905G044)。
12.附注:本项目用地原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3-020号(预申请单位:福建景盛服饰有限公司)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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