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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12万元不可怕
可怕的是 竟然欠了足足长达26年 那么,这名“老赖”最终的遭遇怎样?
日前,福清法院亮执行“利剑” “老赖“高某还了88万元 其中 利息高达76万元 令人大跌眼镜!
12万元货款欠了26年
1992年间,高某多次向福清一家塑料彩印厂购买塑料包装袋,1993年3月19日,双方经结算,高某结欠该彩印厂货款18.3万元,双方存有欠条凭证。1993年4月间,高某先后三次共计偿还6万元。期间考虑到高某还款态度较好,彩印厂方面同意免还3000元。 万万没想到 剩余的12万元债务 高某却迟迟拖延不还 此后,彩印厂多次催讨无果
判决生效后 “老赖”高某并未在规定期限履行
1994年4月20日,彩印厂方面向福清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高某偿还货款12万元及自欠款之日起按月利率3%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同年8月2日,福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高某应偿还彩印厂货款12万元,及自1993年3月19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 判决生效后,高某却并未在规定期限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住址不详,给案件执行带来了极大困难,期间,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曾委托其他法院、村委会等进行协助执行,但都徒劳无功。
同时,因当时法院执行信息化水平有限,又无法查到其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不得不中止。
今年2月,福清市塑料彩印厂方面向福清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接手该案的执行法官多举措多管齐下,先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并利用查控中心核查名下银行账户,发现并冻结存款37140.92元。同时通过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查封其一处房产。 今年3月,高某慑于执行压力,通过案外人向福清法院银行账户汇入执行款,总额共88万元。收到执行案款后,福清法院为彩印厂快速办理了执行款发放手续。当天,彩印厂收到了全部执行款。 欠了二十多年的钱不还 福清法院强制执行搞定 至此,申请执行人福清市某塑料彩印厂的 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彰显了执行法威!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静辉 林怡佳 值班编辑:陈菁 福建法治报原创: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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