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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生产,丈夫是否享有陪产假

呵呵呼吁书 发表于 2019-3-28 18: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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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22周岁,男31周岁, 2019年妻子预产期为5月份,今男方问单位是否享有陪产假,单位已女方未满24周岁,不属晚婚晚育拒绝,请问是否合理,请详细列出相关法规,如果不合理,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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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2016年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只要是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不存在因为不属于晚婚晚育而无法享受陪产假的情况。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19-03-27 1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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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8 18: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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