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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小学门口出现暴露狂!家长集体堵住并报警!

Princessa 发表于 2019-3-20 16: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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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987私家车广播、部分信息参考海峡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今天上午,有网友爆料说,“福州一附小门口有暴露狂,已经被家长堵住并且报警!”

记者赶往现场向目击者郭先生了解到,今天上午7:50左右,福州花园小学一名六年级的女生在上学的路上,经过东湖花园的时候碰到一位六十多岁,,身材较瘦的老年男子,男子向女孩露出下体,女孩受到惊吓往回走,该男子一路尾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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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走到福州教育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旁边的纱帽井巷,向一位女性家长寻求帮助,请求她立刻报警。附近的几位家长得知该情况后,将该老年男子围住,不让他逃走。女孩表示这名男子已经第三次向她实施暴露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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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警方来到现场,将相关人员带到温泉派出所了解情况。

另据现场一位女士向记者透露,某天晚上和女性友人路过东街口附近,也遇到过该男子,突然一边笑着一边她们露出下体。

截止发稿前,记者从福州温泉派出所了解到:目前,这名男子已经被温泉派出所控制,正在进一步调查。据初步了解,近段时间福州十九中学生也有报警过,也是这名男子。而该人之前已经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鼓东派出所处理过。

遇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办?

其实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保持冷静,别慌张、别激动,就当什么都没看见,不用去理会。如果你的冷静对待并没有让其停止露阴行为,或者有进一步实质性的侵犯倾向,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如果是在某一固定的地点碰到,就选择适当的时机报警。

公共场所遇到猥琐男怎么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也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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