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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关于玉屏石井政府储备地2012-012B号规划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3 13: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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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名称为政府储备地2012-012B号,地点位于玉屏街道石井村。
2.用地情况:总征地面积约为26171平方米(合39.3亩)。
3.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B1)、二类居住用地(R21)。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0--2.5(含2.0和2.5),建筑密度为17%--20%(含17%和20%)。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0%(含10%),并按石井片区暨龙山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集中设置于地块西侧沿24米规划路。
5.建筑规划要求:1)北侧高层住宅建筑红线后退规划路边线距离为12米以上,西侧临路设置8米绿化带,建筑红线退让绿化带边线5米以上,南侧高层住宅建筑红线后退规划路边线距离为10米以上,东侧高层住宅建筑红线后退用地边线5米以上。以上退距为10-18层住宅建筑退让距离,其余建筑具体退距、间距将在总平面审查时根据建筑高度、层数依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予以确定。2)建筑限高为60米;3)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原则上多层、中高层住宅不大于80米,高层不大于60米;4)且应满足建筑间距、消防、及安全等要求。5)建筑高度要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6.交通出入口方位:西侧规划路(具体出入口方位待总平审查时予以确定)。
7.绿化: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社区工作用房设1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宜设置在建筑低层,并有独立出入口,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应移交玉屏街道;2)公共厕所,设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沿规划路设置,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玉屏街道;3)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设置;4)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5)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6)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包括石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配套设施按榕政综[2011]209号文确定其归属。
10.其他: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停车泊位的配置标准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3)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选址依据: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34号:政府储备地2012-012地块扣除融宽环路高架桥的道路喇叭口绿化带建设用地和石井村生产生活预留地,剩余部分全部作为石井花园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本项目为石井花园安置房项目。3.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玉屏街道村建服务中心联合签署的本项目选址意见图。
12.备注:本项目原与政府储备地2012-012A于2012年3月合并审批政府储备地2012.-012的规划条件函(编号:融规地[2012]第047号),现根据会议纪要进行分割,原规划条件函及红线图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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