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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福融路至泵站段)污水干管工程--龙江段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8】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福融路至泵站段)污水干管工程--龙江段,项目总投资为362.02万元(其中工程费306.7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74万元,基本预备费10.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福融路至泵站段)污水干管工程--龙江段施工,工程起点为福融路南侧的龙江北岸,终点至观音埔泵站,全长194.4米。污水干管管径为DN800,污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41549元,下浮K=12%,发包价17965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 3.2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1.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 月27日至2018 年7 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详见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获取虚拟子账户,保证金必须按获取的虚拟账号提交,否则按废标处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11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五楼,邮编:3503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5153786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15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8073215、13348284518,传真:0591-88073129 联系人:林女士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详见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获取虚拟子账户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广睿达SZ[2018]02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登录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