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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子女户口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夜夜心 发表于 2019-2-18 12: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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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戚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一子,出生证跟结婚证上父母填报一致,但是在随母亲落户过程中,所在地派出所无法明确给出所需申报材料,造成无法顺利落户,希望能明确告知下办理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谢谢。
另外,看其他诉求件中提到可能需要查看对方或者是双方的出入境情况,请问是什么情况需要提供?派出所工作人员提到过,需要核实亲子关系,如果出入境时间不符,又该提供哪些材料,如何落户?
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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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您好,国内出生孩子申报户口,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提交派出所申请,因您一方信息为外国人,派出所按申报规范需核查父母亲出入境记录,当事人需配合派出所的调查,如父母亲的出入境记录与受孕时间、孩子的出生时间有矛盾,派出所有权对该出生证提出质疑并进行调查,核实出生证上登记的父母亲是否为孩子亲生父母、孩子是否有国外身份或者其中一方的外国身份信息是否真实等情况,再根据核查结果申报户口。
如有不明可拨打福清户籍业务咨询电话:0591-85195278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于 2019-02-14 1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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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8 1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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