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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锦城人行道改造工程

招投标小专家 发表于 2019-2-18 09: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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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219号),邀请注册地在福清市的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所有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光锦城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以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阳光锦城小区周边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人行道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8857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阳光锦城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人行道铺装改造、雨污井盖更换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小型路面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4459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www.fq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9-3 09:45: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获取虚拟子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c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5153786,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38号综合楼A区二层(福飞路中机中泰楼上),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99638,传真:0591-83399738

联系人: 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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