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地块信息] 华城地产在龙江街道的又一个楼盘:滨海嘉苑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2: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4594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福清龙江街道霞楼村将建设新楼盘,项目名滨海嘉苑,占地14亩。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华城(福清)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滨海嘉苑,地点位于龙江街道霞楼村。
2.用地情况:总征地面积约为9384平方米(合14.076亩)。
3.用地性质:农贸市场用地B12、二类住宅用地R2.(商业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20%)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5--3.0,建筑密度为25%--30%.
5.建筑规划要求: (1)西侧建筑红线后退50米宽龙江路边线15米以上(其中沿路10米为乔木绿带),其余各侧建筑红线后退规划路边线主要朝向多层、中高层为9米以上、10-18层为12米以上,19层及以上建筑为15米以上,次要朝向多层、中高层退让建设用地红线为6米以上,高层为9米以上; (2)沿路一侧建筑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3)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原则上多层、中高层不大于80米,高层不大于60米; (4)且应满足建筑间距、消防、及安全等要求; (5)本项目地块内涉及一条电力线,建设单位在申报下一道手续时应征求电力主管部门意见。 (6)建筑具体退距、间距将在总平面审查时根据建筑高度、层数依据省技术管理规定予以确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规划路。
7.绿化:绿地率为25%--30%.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3)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4)公共厕所,设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5)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其他: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停车泊位的配置标准,按省技术管理规定执行;3)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1.选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18120141219P034)。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8-27 03:57 , Processed in 0.082879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