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投标小专家 发表于 2019-1-30 18: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2636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

乙方福州华洋海事咨询有限公司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XCG[TP]2018003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国内 899376 899376 福州华洋海事咨询有限公司 适任船员
合计: 899376.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陆元整元(¥89937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2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3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4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5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6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7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8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9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10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11 8.33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12 8.37 成交方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采购方(总额以成交方每月提供的经采购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采购方在收到成交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成交方指定账户。(具体按实际招聘人数结算)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第一条 公务船船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1、目前甲方需聘13名船员,由乙方实施招聘、培训、日常管理等社会化服务,具体薪酬标准详见随附“船员薪酬标准”。2、船员的工作模式:轮换制,即每人每月上班天数为20天,每天24小时待命,保证船员工作的基本长效性与稳定性;具体休息日期甲、乙双方协商。第二条 派遣船员的数量、岗位、派遣期限1、乙方与派遣船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甲方需求(详见附件二)向甲方派遣船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派遣船员工作。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根据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条件船员到甲方从事工作,派遣期限为1年,自派遣船员向甲方工作报到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面试之日起计算。派遣船员报到之日为《派遣船员报到通知单》上用工单位签字之日。工作期限届满,甲方对派遣船员进行考核,合格者优先作为继续派遣的人选。3、甲方对派遣船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甲方能证明派遣船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将被派遣船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后续事宜由乙方负责办理。4、在乙方与派遣船员建立劳动关系前,派遣船员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船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所派遣人员进行管理。2、甲方在工作中临时要求更换船员,应提前提出书面要求。3、船员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应附书面证据),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换员费用:1)、拒绝接受指令2)、船员擅自离船3)、船员在申请岗位时提供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书和文件4)、船员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5)、船员扰乱社会治安和工作秩序经指出不改正的6)、船员拒绝接受正常的岗位变更7)、船员受到海事部门或其他司法条例的制裁或行政监视4、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船员安全劳动条件。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甲方要求安排适任船员,向甲方派遣船员。2、乙方负责建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3、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派遣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4、做好派遣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对其所派遣船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船舶安全,防止船舶被盗、损坏,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严禁违反海上交通规则,严格按船舶操作规程,文明驾驶,不得违规驾驶;乙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培训。5、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6、做好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终止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劳保用品的收缴工作。7、及时向甲方通报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规定,协助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后,应按协议约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劳动报酬。9、为每位派遣员工缴纳保额不低于7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商业险,派遣员工个人无需缴纳)。10、伙食费:1)、出海执法船员的伙食补助标准按100元/天·人执行;2)、船舶停航在港时护船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按30元/天·人执行;3)、本项费用由甲方根据船员实际在岗天数计算并支付,船员应提供工资卡账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第五条 公务船船员劳务外包费用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公务船船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分为代发船员薪酬、公司管理服务费两个部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包总额899376元/年(人民币捌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陆圆整/年)。其中代发船员薪酬为:825120元/年(人民币捌拾贰万伍仟壹佰贰拾圆整/年)。公司管理服务费为:74256元/年(人民币柒万肆仟贰佰伍拾陆圆整/年);即每年管理费:61776元(陆万壹仟柒佰柒拾陆圆整/年)=396元/人/月*13人*12月;每年商业保险:12480元(壹万贰仟肆佰捌拾圆整/年)=80元/人/月*13人*12月。1、代发船员薪酬的支配包括船员工资(具体薪酬标准详见附件一“船员薪酬标准” )、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交费用(五险一金缴费标准详见附件三),绩效奖金、船员伙食费、工作服补贴、高温补贴(5-9月)等; 2、公司管理服务费的支配包括管理费、培训费、税费、意外伤害险(其中每个船员的商业保险金额不低于70万元)。3、代发船员薪酬和公司管理服务费按照实际招聘人数结算。4、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本月船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总额以乙方每月提供的经甲方确认后的工资表为准,社医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随固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总额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银行信息:名称:福州华洋海事咨询有限公司 税号:91350102741697415B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3510081500180000335825、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向船员发放上个月的薪酬并代缴相关费用。第六条 工伤事故处理1、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患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组织现场抢救。2、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工伤赔偿责任,配合员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必要时可给予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3、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报告,并协助乙方办理工伤保险认定的申请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等手续。4、船员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按船员在船基本工资支付。(详见“船员薪资标准)5、船员因打架、斗殴、酗酒、慢性病等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船员自理,但发生甲方垫付的,可向乙方追偿,乙方支付后,依法向船员追偿。第七条 非因工负伤处理 派遣船员在甲方工作期间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期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调整工作任务,或者因乙方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单方面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甲方因上级要求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只要提前3天通知对方即可;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拖欠、克扣务工人员的工资或福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务工人员罢工48小时以上的;3)、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的,如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或因乙方未尽职责造成船舶损坏的;5)、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6)、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7)、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乙方因不可抗力或生产经营无法维持时,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 2)、甲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劳务外包费用,且超过规定时间30个工作日;第九条 违约责任和本协议争议处理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信守。甲方逾期支付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劳动报酬、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应按拖欠费用的1‰/日支付违约金。拖欠达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问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根据对方经济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3、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解决:⑴ 提交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⑵ 依法向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4、乙方派遣员工因违反甲方规定或未按照船舶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5、船舶发生灭失,以致协议不能履行,协议自动终止,但甲方应支付船员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赔偿。6、如甲方因不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协议,须在付清本协议所涉及所有费用外另外支付乙方一个月船员薪酬总额作为遣散船员费用。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要求,则乙方应自行承担遣散船员相关费用。7、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乙方正常控制能力之外的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对于甲方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8 年1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服务。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乙方:福州华洋海事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18层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 软件园G区1号楼17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翁建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琰燕
联系方法:85222448
联系方法:0591-8756640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账号:35100815001800003358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3日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16 09:26 , Processed in 0.064097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