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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812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8]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龙田水厂至高山镇薛港村;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龙田水厂,终点至高山加压泵站,总长15700米,管道采用DN400~DN700球墨铸铁管,部分穿越河流,明敷段采用钢管。
本项目参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965.95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59.49 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内容包括: 本工程项目起点位于龙田水厂,终点至高山加压泵站,主要新建DN700给水管道5.0km,DN600供水管道3.0km,DN500接驳管道1.0km,DN400接驳管道6.7km。供水规模2.52万m3/d。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部分衔接管采用钢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一揽子工作。 2.5工期要求:合同工期150天; 2.6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2.6.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闽建筑〔2017〕7号)文件中所列的企业,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售标,不采用电子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08时00分至2018年12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福清市招投标网(网址:www.fq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100元,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副本封面,领取地点: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FJTC-1812060”的投标保证金;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fq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福清市观音埔创业大道168号
电 话:0591-85388052
联系人:林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
邮 编:350001
联系人:黄滨、袁红菊、庄言、周丰
电 话: 0591-87513248
电子信箱:1578552116@qq.com
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详见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获取虚拟子账户
注: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用 途: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FJTC-181206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239101
","关于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FJTC-1812060)
各投标人:
关于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项目招标一事,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项目名称修改为: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EPC)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FJTC-1812060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1月9日9时30分在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福清龙田水厂至高山供水主管道工程(EPC)
招标人: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龙田水厂,终点至高山加压泵站,总长15700米,管道采用DN400~DN700球墨铸铁管,部分穿越河流,明敷段采用钢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唱标记录及投标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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