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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市清盛大道南侧市民休闲公园招标条件

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6 10: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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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市民休闲公园(设计) ,已由 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28号 和 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70号 批准设计招标,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清市市民休闲公园(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清市宏路石门清盛大道南侧龙江畔 ;
  2.3工程建设规模: 拟用 地面积约 84008 平方米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5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
  2.6.2内容:总平规划、单体建筑设计、室外附属、绿化景观、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交底,变更修改,现场指导配合施工验收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 项目设计负责人均 应具备 / 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000万 元 ,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05.04 万 元, 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
  地址: 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邮编: 350300;
  电话: 0591-85239502 传真: 85239331 ;
  联系人: 薛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9号合众阁大厦4层 ,邮编: 350011 ;
  电话: 0591-87607683 传真: 0591-83828909 ;
  联系人: 詹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城东福清支行融城分理处 ;
  帐户名称: 福清市会计核算中心 ;
  帐 号: 35001618136050000525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清市市民休闲公园(设计)投标 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 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佚名原标题:福清市市民休闲公园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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