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福清对获“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最高奖百万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10-16 0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2004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本报讯  为促进我市由“商标大市”向“商标强市”转变,打造“福清创造”品牌,树立“品牌福清”形象,提升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近日,我市出台《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最高将得到政府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
  《意见》指出,到2015年末期,我市力争商标注册基础数量突破1万件,基本实现“一村一社一标”和“一企一业一标”的目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5件、福建省着名商标达到100件、福州市知名商标达到9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达到5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5件,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在福州乃至全省前列。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资金保障。
  --设立优质商标奖励资金。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权利人(指商标注册人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含个人,下同)给予奖励,对商标权利人当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商标权利人当年纳税300-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商标权利人当年纳税3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着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权利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权利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为鼓励商标权利人创品牌积极性,对已获评企业新增的“福建省着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同一企业当年内获得以上多项奖励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予重复奖励。对企业延续认定的着名、知名商标不予重复奖励。
  --设立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奖励资金。对每成功注册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设立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补助资金。以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组织核准申请的基础商标(一个国内注册号)为补助标准,每件补助1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补助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
  《意见》还从加强商标工作领导、完善组织保障,加强商标注册指导、夯实商标基础数量,加强优质品牌培育、拓展商标价值延伸,加强商标国际注册、推动商标品牌国际化,加强商标指导站建设、提升行政指导成效,加强侵权打击力度、提高商标长效监管水平,加强品牌宣传策划、增强全市商标意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福清侨乡报原标题: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最高奖百万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8-24 05:35 , Processed in 0.066727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