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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市民大调查:你对你的小区物业满意吗

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10-16 06: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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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我市诸多住宅小区拔地而起,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其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也愈发重大,但物业服务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物业纠纷案件多发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和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大多数的物业工作人员没有从业资格,物业处的配置人数也远远低于合同规定人数,而且人员不稳定,更换十分频繁,叫我们哪能住得安心,有些人拒缴物业费其实是情有可原的。”家住西区的陈先生说,他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感到失望。
  “这两三年,我们小区主动去交物业费的人比较少,这其实就可以看出我们业主对物业公司是不满意的,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难收,甚至去起诉业主,其实我们拒交物业费也是出于无奈,物业服务水平低下,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制约他们,只能拒交物业费进行抗议。”某小区业主王女士说。
  “2012年,我市物业纠纷案件只有几十件,到了2013年增长到200多件,今年更多,截至10月末,物业纠纷案已达到500多件,上升趋势十分明显。”市法院法官魏益钦说,近年来,在我市发生的物业纠纷案件中,有许多案件都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业主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辩,最后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而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主要是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满意服务。尽管很多业主不同意缴纳物业费,但因为维权成本高,再加上缺乏法律意识、取证难、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最后很多业主都无奈被动接受物业公司继续入驻。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部分业主不能清楚界定物业公司的具体职责。他们认为,小区内的任何事件都得由物业公司包揽,一旦物业工作人员拒绝业主的要求,物业公司便会被业主扣上不负责、不作为等“帽子”.
  业主期待优质服务
  “我们小区的车辆管理是我最不满意的,小区门禁系统常年失控,有许多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不仅如此,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也管得不到位,花草树木枯萎严重,他们只是名义上的‘管',事实上缺乏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这样子,服务水平就难以提升。”小区业主王女士谈到物业服务抱怨不停。
  在采访过程中,有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是受业主雇佣的服务性企业,他们不应该忽视服务质量,但目前大部分的物业公司都是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来运作,一旦超出相关条例范围,便不愿意多管事,有的甚至在条例内的义务也不履行,这让不少业主感到不满。
  大多数的业主表示,他们想要充满“人情味”的服务,当他们向物业公司提出诉求时,物业工作人员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而不是用“这不归我们管”来结束对话。
  “其实物业公司要想站稳脚跟,应该硬件、软件两手抓,既要重视小区设施设备维护,也要从服务质量出发,及时、高效地为业主解决问题。”业主陈芳说。
  换位思考才会和谐
  物业公司提供质价不等的服务,业主以种种借口拖欠费用……这些问题是业主和物业公司难以相处的“罪魁祸首”.不少业主和物业公司都认为,要想他们二者之间减少矛盾、和谐相处,双方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相互理解。
  “小区的消防设施破损、绿化带和花草枯死、门禁不严、车辆被盗……其实物业公司如果能够站在我们的角度看待这些问题,就可以理解我们的诉求,也就没有那么多纠纷了。”业主陈芳说。
  许多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业主们希望提供“人情味”服务,他们能够理解,但也希望业主能明白物业公司只是一个企业,要想支撑其存活,资金是关键,所以业主要按时缴纳物业费。此外,因开发商、邻里或自家产生的问题,他们的帮助十分有限,涉及到需要执法部门配合的违建、养宠等事件,他们只能合法调解。如果业主稍有不满,就不缴纳物业费,时间一长,物业公司运作会陷入“死循环”.
  法官魏益钦建议,我市相关部门可以多举办一些普法进小区的活动,增强业主、物业的法律意识,各小区都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委会来约束物业公司,同时要保障维修基金不致乱用,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和谐相处。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林文捷 滕端钦原标题:“大管家”服务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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